妈妈在网上买了六十个玫瑰花灯和六十个彩灯钥匙链。每件物品的进货价大约是两元,建议两个儿子将玫瑰花灯卖五元一个,彩灯钥匙链卖四元一个。妈妈还打印了几条宣传语,并带了摆摊用的塑料布。可是,儿子却说:“我才不去小区门口摆摊呢!”考虑到儿子几乎都认识小区里的人,可能会放不开,妈妈决定到文化广场上去。
下午四点,妈妈先带两个儿子去吃饭,之后先在文化广场上售卖一会儿试试。开始时,妈妈把两种商品分成两份,给每个儿子一袋。两个孩子在文化广场上各自分开进行售卖,看到年轻的一起走的男孩和女孩就过去推销,可是效果不好,没有人买。
之后,他们改变了销售模式,终于开张了,先卖了一个玫瑰花灯。因为成功卖出去了物品、挣到钱了,两个儿子就有了信心。到了晚上八点,两个儿子各自卖出十个。